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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保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4/9/2 16:49:06 作者:陶德财 有1256位读者读过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中专校、特殊学校:

    9月1日上午,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东方小学发生校园血案,一名学生家长利用学生报名时机进入校园,用水果刀连续刺向师生,造成师生4死5伤的重大伤害案件,其本人也当场跳楼身亡。此案再次敲响校园安保警钟,发人深省。为确保我区校园安全,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不受伤害,现就校园安保工作再次强调以下几点:

一、严格校园门卫管理。各单位必须严格规定学生集中上放学校门园门启闭时间。学生集中上放学期间,所有学生进出通道均应安排值班教师执勤,值班领导应在学生主要进出通道巡视,所有值班人员均要配带值日胸牌或红袖标,切实规范值班执勤行为;保安人员必须着装严整,扎腰带、戴钢盔,持警棍、辣椒水室外站岗,保持高度警惕,与学校值班人员一道共同维护上放学秩序,严防不法分子在学校门口及混入校园作案;发现可疑人员要立即进行盘查,必要的情况下要检查随身物品、包裹等。非学生集中上放学时段,所有校门园门一律关闭!零星人员、车辆进出做到即开即关,不得将小门敞开让教职工自由进出!

二、建立视频监控值守制度。保安人员在门卫室值班的同时,要坚持观看视频监控图像,及时发现不法分子从围墙(围栏)等处翻入校园。少数幼儿园门卫室或门口区域无监控显示的,要在本月底前增设视频线路、添置显示设备,确保保安人员24小时观看到监控图像。保安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后,要迅速报告报警,及时制止不分法子的危险行为。

三、强化教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召开一次全体教职工会议,通报湖北十堰校园伤害案情及发案原因,查找校园安全防范薄弱环节以及教职工存在的模糊认识,进一步消除硬性隐患及隐性问题;要提高教职工的防范能力,发现可疑人员或非本单位人员要及时询问,发出警告;发现不法行为时要挺身而出,全力制止,尽力保护学生安全;各单位要正式将防暴力侵害纳入应急演练范畴,每年至少演练一次,并争取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指导,提高演练水平和应对能力。另外,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积极妥善处置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减少不必要的家校矛盾,杜绝矛盾升级激化。全区学校、幼儿园要上下一心、内外协力,确保我区校园安全。

近期,教育、公安等部门将针对校园安全开展专项督查检查,上述要求各单位务必不折不扣、迅速落实到位。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