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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京市教育教学案例评选通知

发表日期:2014/3/31 14:09:43 作者:王勇龙 有946位读者读过

关于开展南京市、江宁区2014年度

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社区教育中心、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了激发和调动全区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探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总结和推广全区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的优秀成果和经验,促进和提高广大教师的专业发展水平和能力,根据南京市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学术委员会、南京市教育学会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将开展2014年度南京市和江宁区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1)本年度案例、叙事评比以学校课程建设为主题,涉及国家课程校本化,校本课程开发,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等.(2)课堂教学的实践及探索(教学案例);(3)德育及班主任工作的实践及探索(教育案例);(4)教育管理及学校生活各个方面的实践及探索(管理案例)。

二、征文要求

1.参评文章应是本人所撰写,严禁抄袭。凡抄袭他人的成果,一经发现,三年内不得参评,并予以通报。2.文章作者限一人。3.每位老师只能有一篇文章参评。

三、评选程序

根据南京市要求,经研究决定今年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实行三级联动,即校级评比——择优按比例报送区级评比——择优按比例报送市级评比。

1.网上申报:各文章申报人全部于2014年3月26日0点起至4月10日24点,在南京市教科所网上申报。逾期未申报,网络自动关闭。

2.网报成功后,打印《封面》和文稿,并上交学校教科室。注意:此次评审为匿名评审,成果的正文以及文章封面中均不能出现个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如违反此项规定,责任将由其个人自负。

3.学校初评:学校教科室组织专家根据教育案例、教育叙事评分标准(见附件3)进行评审,评选出校级优秀文章。其中,一等奖不超过网上申报文章总数的20%,二等奖不超过网上申报文章总数的40%,三等奖不超过网上申报文章总数的40%。

 四、学校要求和提醒

150岁以下教师必须参加,纳入考核。2、必须原创,如发现抄袭网载视为未参加,学校将参赛情况在学校网站上公示。3、请认真选题,参考王东敏老师的写作启发,对自己的教育教学中的一些细节、教学环节等深入挖掘,做到叙说清楚、重点突出 、展示教育教学理念、提炼主题、反思深刻新颖,有独特的发现和体验。4、学校将组织初评,按规定的比例上报。5、所有案例均在网上申报,自动生成编号。如有困难,请于4月9日前将电子稿发送tszxwyl@126.com,学校代为上报。请认真撰写,主要时间节点。

                                            铜山中学

                                           2014-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