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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发表日期:2004/1/8 0:00:00 作者:admin 有1150位读者读过

学校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为加强校园网网站的规范化管理,发挥现有网络效益,实现信息资源交流与共享,更好地为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促进学校对外交流与宣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网站的建立和维护

    1、校园网网站是指依托校园网,向校内外用户发布信息,提供信息查询、下载、上传服务的网站。

    2、信息中心负责对网络正常运行的维护,解决网站建设和网络管理中的技术问题。

    3、在校园网上不支持建立个人主页及与教学、科研、管理无关的网站。

二、网站的建设

    1、网站建设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

    2、信息中心负责校园网站的统一管理,具体职责:

    1)负责学校主页总体结构、风格、内容的规划设计;

    2)负责介绍学校总体内容的专题栏目的设计、制作;

    3)协助各部门的网页制作,将各部门网页链接到学校网站主页。

    3、办公室职责

    1)负责审核和发布校级网站的信息。

    2)负责协调、组织各部门的信息发布和内容更新。

    4、各部门职责:

    1)负责本部门网页的设计及内容更新。

    2)负责提供学校授权专题栏目的脚本设计及内容更新。

    3)负责本部门网页公开发布的信息所涉及的信息安全。

三、网站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和更新

    1、学校网站信息来自学校党、政部门及各科室、教师和学生。各信息提供者应按学校网站所设栏目要求提供信息,利用学校网站搞好对外宣传。学校各相关部门应设兼职信息员一名,负责本部门的信息采集、报送和更新工作。

    2、校级网站发布的信息均为非密级信息,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上网发布的信息应履行严格的审核审批程序,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及时,不得涉及秘密。未经审核审批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发布。

    3、校级网站信息由办公室统一发布。各部门网页若进行了栏目新增、修改或改版的,需报学校办公室进行审查、批准后方可上网发布。

    4、上网信息管理实行谁上网谁负责、后果自负的原则。上网信息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

四、校级网站发布信息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面向全校或全国的通知、通告等;

    2、学校党支部、行政做出的决议、决定等政务公开内容;

    3、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指示等重要信息;

    4、全校性的重大活动、新闻等;

    5、学校举办或承办的重大区域性教研活动等;

    6、学校的单位或个人受到上级或全校性的奖励情况。

    7、面向本部门、本单位的活动、通知、新闻等可在学校内部相关网页上发布。

五、网络安全管理

    1、各部门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

    2、涉密文件、资料、数据严禁上网流传、处理、储存;

    3、与涉密文件、资料、数据和涉密科研课题相关的微机严禁联网运行。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江宁区铜山中学

2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