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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山中学章程

发表日期:2025/3/17 11:08:54 作者:侯幸 有110位读者读过

铜山中学章程

2018630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实行依法治校,使学校管理纳入法制轨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校是公办全日制初中,学制三年,隶属江宁区禄口街道。

第三条      校风:清新质朴 进取向上 沉稳厚实

           教风:全面育人 全心教书 全情奉献

           学风:爱学 善学 博学 乐学

办学理念:高追求促师生奋进 高质量让人民满意。

第四条                重视师生的发展,讲究教育教学规律;积极推行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注重学生健全人格、创新精神和综合能力的培养。

第五条  学校校园文化核心理念”——厚德、厚能、厚养。

第二章  学校管理

第六条  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是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工作。校长由江宁区教育局任命。

第七条  学校校长职责:

1.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制订学校工作计划,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工作。接受上级党政及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3.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规文件,保证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执行。

4.规范学校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行政班子的智慧和力量,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自觉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切实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利用现代教学设备的能力。

6.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推进学校建设,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7.关心教职工工作、学习、生活,努力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8.勤政廉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9.校长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章程,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八条  学校校长有下列权力:

l.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方面重大问题有决定权。

2.人事权:从学校工作的需要和实际出发,聘用学校中层干部、教职工,安排、调整干部和教职工工作。

3.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4.财经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内部布局、基建。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

第九条  学校设副校长1-2名。由区教育局考察、任命。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具体方面的工作。

第十条  学校设办公室、德育处、教务处、总务处、法制安全办等职能部门。办公室协助校长处理相关日常工作;德育处具体负责学校德育工作;教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教学工作;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后勤工作。法制安全办具体负责师生安全工作。职能部门设主任1人,根据工作需要教务处、德育处可配备副主任1-2人,职能部门负责人一律竞聘上岗,由校长聘任,报教育局备案。

第十一条    学校每周召开一次行政会议。学校行政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贯彻执行学校工作意见。行政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有校级党政全体负责人和行政职能部门及工会负责人。

第三章  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二条    贯彻中学德育大纲,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通过学科教学、班团活动、主题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等形式向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及民主法制教育,进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教育,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

第十三条    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配合,建立家长学校,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为一体的德育工作网络,发挥社区教育作用,增强教育合力。

第十四条    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工作的责任感和班主任业务水平。每月召开一次班主任会议,明确要求,共同学习。

第十五条    以教会学生做人、求真为宗旨,认真贯彻《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将规范内化为学生自觉行为。

第十六条    学校教务每学期根据学校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辅导科组开展工作,督促、检查、考核各科老师的工作;对全校的教学质量进行监控。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按照课程(教学)计划,开齐、上足、教好各门课程。实施新课程标准,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运用先进手段,提高教学质量。每天保证学生锻炼1小时。

第十八条    学校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和领导。按学科建立教研组。设教研组长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每星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学校各项教学任务。教研组按年级下设备课组,设备课组长,领导、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充分发挥全体教师集体智慧,提高教学质量,安排专人培养指导新教师,使新教师尽快胜任教学工作。

九条   加强教学常规管理,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学校按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工作安排表安排工作,任何班级和个人不得擅自停课和调课。确需调课,需报教务处批准。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为每星期五天,不准利用课余或节假日为学生集体补课。按照教学五认真要求,认真抓好备、教、批、辅各教学环节的管理,组织好教学工作的检查、评估活动。

第二十条    按上级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期中和期末教学质量学情监测和考试,组织相应学科的毕业、结业考试和考查。建立全面评估教育教学质量的标准,不以考试、成绩排名次、不以考分作衡量教学质量、评定老师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

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课程标准,并根据与时俱进的原则和素质教育发展需要进行课程改革。教材、学习资料的征订由学校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自行其是,不允许任何人向学生推销任何学习资料和学习用品。

第二十二条  要严格执行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走高质轻负的道路,不得擅自使用各类学习辅导材料。课后作业内容要精选,难易要适度,数量要适当,在校期间每科每天作业量不超过1.5小时。开展形式多样课外兴趣小组活动,激发学生兴趣,提高学生素质。

第二十三条  根据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制定并实施学校教育科研规划、计划,负责学校重大教科研课题的立项、组织、实施。指导和帮助教师学习、掌握教科研方法,总结教科研经验,撰写教科研论文,应用教科研成果,组织年度教科研考核和优秀教科研成果、先进教科研集体和个人的评比、奖励。

第二十四条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各项纪律制度。

第二十五条  学校重视科技、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工作,认真上好体育、美育、综合实践课,积极开展体育活动,举办运动会、艺术节等活动,结合日常生活,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第二十六条  学校重视学生在校人身、财产安全,设立安全管理办公室,制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每学期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逃生演练,并积极开展各类安全法制教育活动,每周对学校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为教师和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第四章  总务工作

第二十七条  总务后勤工作必须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原则,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热情、优质、高效、超前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第二十八条  学校经费来源为国家财政拨款。

第二十九条  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坚持公示制度,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规范票据。

第三十条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执行经费使用审批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第三十一条  加强学校校产管理,保证公物的管理与使用,健全公物的购买、验收、登记、保管使用制度,杜绝流失和浪费。

第三十二条  学校不断完善各种教育设施,有计划地美化绿化、净化校园,搞好校园文化建设,形成良好育人氛围。

第五章  教职工管理

第三十三条  学校教职工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上岗教师必须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以上和相应学历,其它上岗职工必须获得上岗证书。

第三十四条  学校教职工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福利待遇,且必须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  学校教职工必须遵守学校行为规范的要求,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三十六条  教职工对学校工作有意见可向校长、工会反映和建议,也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学校任何一级部门都应虚心听取意见,不能阻挠教职工反映意见。

第三十七条  学校为教师继续教育创造条件,积极安排教师高一层学历学习。教师进修应根据学校的工作的需要,以在职为主、自学为主、所教学科为主。学校支持和鼓励教师从事教育科研。

第三十八条  新教师来到本校任教,必须根据学校制定的师徒结对制度以及相关考核细则,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

第三十九条  学校全体工作人员都必须关心爱护学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必须符合学生生理、心理特点,组织学生参加劳动、郊游、集会等均要制定妥善的预防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第四十条    学校每学期对教职工行为规范、班主任工作、业务工作进行考核,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根据考评,学校每学年评选优秀教职工。

第四十一条  学校对教职工实行聘用合同制,引进竞争、激励机制,增强教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第四十二条  学校每学年对教师组织一次《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的学习,丰富法律知识的同时对照学生的心理需要,帮助学生提高法律意识。

第六章  学生管理

第四十  凡按有关规定和正常手续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第四十  学校采取班级授课制,严禁划分好差班,并取消留级制度。

第四十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义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并自觉接受学校的常规管理。

第四十  学校依法对学生进行保护和教育,注意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护能力。

第四十  学校对德、智、体、美、劳诸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  学校对违反《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

第四十  学校对在校学生的安全负有监管责任,发生伤害事故,按《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与预防条例》、《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以外,还需定期对全校学生进行安全法制课教育,如反校园暴力专题教育、《宪法》的学习等

第七章  民主管理和监督

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教代会代表为学校全体在职教职工,学校每年至少召开1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教代会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教学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重大基建项目、教职工队伍建设、重要规章制度以及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其他重大问题,并根据需要作出相应决议。

(二)讨论教职工的奖惩办法、奖金分配方案以及集体福利实施方案等有关教职工利益的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三)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及工会委员,建立工会委员会。

(四)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五)参与评议、考核学校干部。

第五十  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抵制、阻挠、打击报复。

第五十    学校成立校务委员会,参与学校教育管理工作,整合社会各方力量,构建融学校、家长、学生、社会于一体的新的管理体制。

第五十  学校受上级党政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督促、评估、检查、审计和监督。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学校积极推行校务公开,接受社会、家长和全体教职工的舆论监督,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江宁区教育局批准。

第五十  本章程如与法律法规有不一致的,一律以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修改完善。

第五十  本章程解释权属铜山中学校长室。

第五十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201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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