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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口街道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表日期:2017/4/10 0:00:00 作者:陶德财 有2357位读者读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家和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严查安全违法行为,促进街道餐饮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根据江宁区《区安委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江宁安委字〔2017〕1号)的文件精神,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的范围、责任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履盖全街道各类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及各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厂矿企业、建筑工地等相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江诗新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高敏同志担任,成员单位包括街道三产办、建设所、安监站、市场监管分局、交管所、城管会、环保所、文卫办、合疗办、食安办、派出所及各相关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三产办,具体责任分工见《禄口街道关于全面落实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责任的意见》禄办发【2016】106号文件。               

(三)整治内容

1、燃气使用安全。加强对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标准化建设,对不符合行业相关规范的,责令企业依规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2、食品安全。加强对宾馆住宿及餐饮企业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检查检测,督促餐饮场所保证供应食品的卫生、健康。

3、消防安全。督促餐饮场所投入必要的经费,加强消防安全常识等方面的宣传,督促餐饮企业建设消防基础设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加强员工安全培训,落实好日常安全制度,按职能要求对不符合消防安全企业进行停产、歇业整治。

二、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和制定方案阶段(2017年4月20日前)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要求制订《禄口街道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餐饮场所安全专项整治组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分工。街道将抽调人员成立3个专项工作组,组织各社区全面开展地毯式调查摸底,摸清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附件1)。各工作组要于4月20日前,将基础台账报至三产办汇总。

(二)检查整改阶段(4月21日-6月20日前)

1、各专项工作组按责任区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持证情况、经营规模、燃气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检查组对查出问题的餐饮场所进行登记、提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要求餐饮场所对照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做到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同时,各检查组要将检查出的问题分门别类抄报至监管职能部门。

2、各专项工作组对存在问题的餐饮场所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对逾期未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要报请执法部门关闭取缔。

  (三)检查整改成果和总结阶段(6月20日-12月底)。

    各专项工作组对餐饮场所安全生产整治整改情况进行再次检查,促进长效管理,同时,迎接区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组对街道整治工作的检查。各成员单位于12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三产办。三产办于12月20日前将开展专项治理情况总结上报区商务局餐饮场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餐饮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执法检查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成员单位要针对专项治理检查涉及面广、餐饮场所数量多的情况,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社区的作用,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的基础上,积极建立健全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及时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的违法行为,要立即向有关部门移送。要大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案件查办的部门联动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

   (三)坚持统筹兼顾,实施标本兼治。各成员单位要把餐饮场所非法经营和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日常监管执法和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要以落实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针对小型餐饮场所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法行政。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决依法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经营的餐饮场所;对达不到基本燃气安全要求的餐饮场所,要依法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直至隐患消除。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严肃处理。

   (五)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安全意识。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切实抓好餐饮场所燃气、食品、消防安全宣传工作,要作到经常性、普遍性的宣传普及教育,让广大市民和餐饮企业充分认识燃气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和餐饮企业的安全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

四、材料上报工作

1、摸底调查表

请各成员单位于2017年4月20日前将《2017年禄口街道餐饮场所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上报街道三产办。

2、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登记表                                 

请各成员单位于2017年6月10日前将《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登记表》、《禄口街道餐饮场所安全检查表》(附件2、3)上报街道三产办。  

  3、总结材料

请各成员单位于2017年12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的总结材料上报街道三产办,总结具体内容包括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亮点、联合执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材料报送时,将纸质文件(盖章)和电子档一起报送,纸质文件送至街道三产办(112)办公室,电子档发至邮箱:995443415@qq.com。

    联系人:张兴祥、王婷; 联系电话:52772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