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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山中学资助管理制度

发表日期:2016/8/28 0:00:00 作者:樊明 有857位读者读过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助、助学、育人工作,学校根据文件精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原则

(一)既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二)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特贫困学生倾斜

(三)鼓励特贫困学生自强自立,通过刻苦学习,诚实劳动,解决生活困难

(四)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特贫困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二、资金来源

国家及有关部门下拨设立的经费。

三、贫困学生认定管理

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是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坚持每学年(或学期)认定一次和适时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认定贫困学生,以确保特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客观公平、公正、公开。

(一) 符合南京市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宁教财(2014)26号】文所规定的困难学生对象,定为:“贫困学生”

(二) 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程序:

资金发放后,让资金领取者签字,并做好留档。

如果学生领取资金的,学校扶贫负责人要做好电话回访,确保资金去向。

五、资助方式

(一)社会资助

社会针对特贫困学生在学校设立的助学金、奖学金,根据资助者的意愿实施执行。

(三) 上级经费支持严格按照上级领导的安排执行。

六、资助学生的奖惩

(一)受资助特贫困学生获学校奖励,可在下一学年或学期优先提供资助;

(二)受学校资助的特贫困学生,要勤俭节约,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学习;

(三)受学校资助的特贫困学生,如发现因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的学生,学校一经查实,将追回资助款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在资助期间,特贫困学生有铺张浪费现象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立即中断或终止资助。

七、资助实施机构

我校资助特贫困学生的工作由学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