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中学资助管理制度
发表日期:2016/8/28 0:00:00 作者:樊明 有931位读者读过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助、助学、育人工作,学校根据文件精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原则
(一)既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二)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特贫困学生倾斜
(三)鼓励特贫困学生自强自立,通过刻苦学习,诚实劳动,解决生活困难
(四)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特贫困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二、资金来源
国家及有关部门下拨设立的经费。
三、贫困学生认定管理
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是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坚持每学年(或学期)认定一次和适时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认定贫困学生,以确保特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客观公平、公正、公开。
(一) 符合南京市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宁教财(2014)26号】文所规定的困难学生对象,定为:“贫困学生”
(二) 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程序:
资金发放后,让资金领取者签字,并做好留档。
如果学生领取资金的,学校扶贫负责人要做好电话回访,确保资金去向。
五、资助方式
(一)社会资助
社会针对特贫困学生在学校设立的助学金、奖学金,根据资助者的意愿实施执行。
(三) 上级经费支持严格按照上级领导的安排执行。
六、资助学生的奖惩
(一)受资助特贫困学生获学校奖励,可在下一学年或学期优先提供资助;
(二)受学校资助的特贫困学生,要勤俭节约,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学习;
(三)受学校资助的特贫困学生,如发现因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的学生,学校一经查实,将追回资助款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在资助期间,特贫困学生有铺张浪费现象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立即中断或终止资助。
七、资助实施机构
我校资助特贫困学生的工作由学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