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中学教职工学法制度
发表日期:2008/1/2 17:16:42 作者:无 有1902位读者读过
一、时间及形式安排:
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集体讨论与中心发言、阅读文本与剖析典型事例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法,组织灵活多样的学习活动。每次集中学习和讨论都要指定发言人作中心发言。
二、参加人员及要求:
全体教职工都要按时参加,集中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会;有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
三、考核办法:
(一)集中学习时迟到、早退的;未经学校统一安排或领导同意,
在会期到班上辅导上课、考试或做其它工作;在未宣布散会之前擅自离开会场的;凡以上三种情况由考勤负责当面记载,并在月考核中体现。
(二)学习内容
1、《教育法》。
2、《义务教育法》。
3、《教师法》。
4、《未成年人保护法》。
5、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
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